图书馆安全工作制度

作者: 时间:2018-01-16

1、安全员要定期对我校图书馆的安全设施及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安全办公室及时汇报,并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消除。对供电线路和用电设备每三个月定期检查一次,平时要进行不定期检查,如发生线路损坏,漏电及短路等故障,要立即报告,及时处理。

2、图书馆给馆藏室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并由专人负责保管,张贴消防标志和报警电话。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工作人员均应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任何人不得随意撞击和移动火灾监测报警探头,主机报警或故障灯亮时,要及时报告。

3、馆内禁止烟火,严禁携带任何火种进入馆内。因各种原因,需在馆内进行明火作业,需事先征得消防部门同意,并进行充分的防护准备后方可进行。

4、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防火制度,馆内严禁违章用电,禁止使用电炉、电取暖器、热得快等易燃用电器。馆内易燃易爆物品要由专人负责管理。

5、馆内各阅览室、主书库等人流量较多的场所的安全疏散通道,必须保证畅通,通道出口处要有明显标志并不得堆放杂物。

6、对违反安全防火制度的工作人员及读者,要予以批评教育,并对其行为进行纠正。

7、严格门卫管理,设专人值班。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

8、监测报警器材要经常检查,发现失灵要及时维修或更换,保证其完好的工作状态。闭馆期间必须锁闭所有房门,中午和夜晚要注意巡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9、工作人员下班离馆前,必须关闭电灯、电扇、电脑、空调及其它用电设备,切断电(水)源,锁闭门窗,检查无误后方可离馆。

13、如果馆内某部位发生火情,值班人员应立即报警,门卫人员应立即关闭全馆电源,全馆职工应立即关闭本处门窗,参与灭火和疏散读者工作。专业消防人员到位后,全馆职工应服从消防队指挥,积极参加灭火工作。

14、如果馆内某部位发生火情,值班人员应立即报警,门卫人员应立即关闭全馆电源,全馆职工应立即关闭本处门窗,参与灭火和疏散读者工作。专业消防人员到位后,全馆职工应服从消防队指挥,积极参加灭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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