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走访宿迁几家游泳馆,安全情况良莠不齐

作者: 时间:2018-07-20

夏日的高温让人像是生活在蒸笼里一般,这个时候,游泳馆就成了大家消暑的好去处之一,比起野游,游泳池里游泳确实安全很多,但只要稍有疏忽,溺水事故还是会发生。



在外地一家游泳馆里,一名小男孩在泳池中溺水,虽然在他身旁就有很多成年人,但是没有一人注意到挣扎的小男孩,最终导致溺水事故。后期警方调查,这起事故这跟泳池安保措施不到位有很大的关系。那么,咱们宿迁的游泳馆安全措施做的怎么样呢?记者随机走访了市区的几家游泳馆。




在市区的几家游泳馆内,记者看到,有不少的市民正在水中畅游或戏水,其中以儿童居多。有关深水区、浅水区、水深以及安全提醒的标识一应俱全,泳池边的救生员不时吹哨提醒游泳者不要有危险的行为。




在一家游泳馆里记者发现,在这个长50米、宽25米的泳池旁,虽然立着六座救生台,救生台上刮着救生圈,但却不是每个救生台都坐着救生员。有的救生员会离开救生台,在池边站了好一会儿,都没回到救生台上去。记者从一位救生员处了解到,这里的救生员一共12名,下午人多的时候有10人分两组轮流在岗,但只有孩子学游泳的上午,却只有两名救生员在岗。当记者问及救生员的从业资格证时,得到的回答却让人有些吃惊。




救生员 小李:

我是在这边兼职的,所以没去考专门的救生员证。我游泳时间很长,有大概十年左右。我就是在校大学生,所以没有考这方面专业的证。

根据《江苏省经营性游泳场所管理规定》,游泳场所救生员必须经过市以上体育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培训、考核,并取得《游泳救生岗位证》,无岗位证的,不得担任水上救生员。而在另一家游泳馆内,虽然泳池边的救生台上均坐上了救生员,但记者发现,仅一处救生台配备了救生圈。





根据《江苏省经营性游泳场所管理规定》,游泳场所必须按水域面积配备救生员,250平方米以内每班配备2名;超过250平方米,小于500平方米每班配备3名;超过500平方米,小于750平方米每班配备4名,以此类推。也就是说,面积为1250平方米的泳池应配备6名救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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