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高师防雷安全工作预案

作者: 时间:2018-06-16

一、指导思想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防汛相关会议精神,按照市教育局防雷工作要求,认清防汛形势,把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增强做好防汛工作地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到位,快速、及时、有效地处置学校防汛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性灾害事故。为防止出现雷击伤人事件,我校出台了防雷应急预案并加以认真落实。

二、领导小组

组 长:史余强

副组长:韩    张广周 张彦芝  陆剑波  杨中安

组 员:刘芝兵  南志国 王晓艳 胡居安 宋 碧 周德刚 陆    杨 卫

  崴 毛晓伟 高  凯 仲启丰    文 蒋如清 袁振勇 周善超 

何胜刚      吴耀宇

三、工作职责

1.学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学校防雷电安全责任,依法维护学校防雷电安全工作秩序,定期接受防雷装置年度检测。对不合格的产品,安装不规范的,要及时整改。

2.学校将通过班会、晨会、板报、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向全体师生宣传防灾、防雷电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师生依法防雷、科学防雷、主动防雷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3.加强对校园网等通讯网络设备、师生聚集区域灯重点部位防雷安全检查和检测、检查、巡查和防范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当雷电来临时,校园内校舍、电路安全无隐患。要定期对学校的校舍、围墙、电路等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

4.对学校的图书、微机房、仪器设备定期检查做好的防护工作,督促管理人员对图书室、电教室进行严格管理,特别要注意化学药品的安全存放,切实做好防雷电工作。

5.关注天气预报,及时了解掌握雷电灾害预警信息,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6.建立和完善学校防雷电应急预案,和雷电灾害报告制度,在遭受雷电灾害时应及时向区教育局报告灾情,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灾害的调查、鉴定、分析工作,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7.如发生雷电灾害时,学校要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到位,救援人员到位,负责做好师生人员、教学物资的安全转移,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四、处置程序

学校值班人员、保卫人员 →学校值班校级领导 →学校防汛领导小组 →报告上级部门

1.发生事故后,单位领导、教师应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立足自救或者实施援救:

1)当雷击引起人员伤亡、火灾、爆炸等灾害时,及时实施消防、医疗救护、人员疏散、努力保证人员安全;

2)立即向教育局报告灾情;

3)保护好现场,等待相关部门调查取证。

2.参加抢险救援工作,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人员,排除险情;

2)迅速控制危害源,并对危害源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和危害程度。

学校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湖滨新城区大学城合欢路1号    电话:0527-80985612   传真:0527-84826507   邮箱:sqsf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