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高等师范学校安全工作值班制度

作者: 时间:2016-01-16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封闭管理,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门卫工作职责。

一、 履行外来人员进出校门管理职责

1、宣传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注重个人仪表,努力塑造学校良好的社会形象。

2、当外来人员需进出校门时,门卫要对外来人员进行询问,查录其有关证件,办理入校登记手续,经同意后方可让其出入;遇有异常或紧急情况要及时向校长或保卫科迅速通报。

3、上课期间(特殊情况与班主任联系),门卫不得允许家长在上课时间进入校园、到教室找学生。家长见学生中午放学就餐时间集中在门卫室进行。

4、门卫要严禁社会闲杂人员(如业务推销员、醉酒人员、携带危险物品人员等)进入校内,须入校必须经相关领导同意。

5、进校人员须衣冠整齐,凡赤膊、穿背心、穿拖鞋和奇装异服者一律不准进校。

二、外来车辆进出校门管理职责

1、在课间、就餐、集会、课外活动等学生在室外活动密集时,门卫不得允许机动车辆进入校门。

2、外来陌生机动车辆需要进入校门时,门卫要进行询问登记,并向相关领导报告,经同意后方可让其进入。

3、门卫要禁止各类车辆在校门口内外随意停放,确保校门出入畅通,车辆停放整齐有序。

三、履行学生进出校门的管理职责

1、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需外出时,必须持有班主任和系部审批的规范的书面请假条。门卫要认真审查请假条和胸卡真伪,做好出校登记。

2、对于无证学生进出校门时,门卫不准让其出入,及时进行询问并与其班主任联系,并按要求做好有关记载。

3、对于家长、外来人员进校接学生离校,门卫除认真审查学生请假条并做好登记外,还必须向学生询问接送人员身份,确认无疑并做好记载(登记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方可让其离校。对可疑人员门卫要严禁带学生离校,并及时向学校报告。

4、门卫是学校财产的守护者,任何个人携带公共财物离校须有相关部门的批准手续,否则门卫不得让其离校。其他携带物品出校门者,应向门卫递交有关证明或说明情况证实后才能离校。

四、其他工作职责

1、学校大门要二十四小时处于关闭落锁状态,当有人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门卫要及时开启和关闭。

2、门卫在工作期间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在校门内外打牌、聊天等,不得关上门卫室在室内值班。在无车辆和人员进出校门期间,门卫要保持大小门关闭。

3、每天晚上10点整并关闭教学楼、艺术楼、科技楼大门,上午620开启。关闭教学楼、艺术楼、科技楼大门时需清场,并确保无长明灯。

4、负责保持校门内外30米周围环境卫生整洁,墙面干净无乱张贴,无车辆乱停乱放。

5、节假日门卫必须在门卫室值班,按时关锁大小门(无特殊情况不得打开大门),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校园。

6、加强校园内部巡逻,特别要加强中午午休时间、晚间就寝前和夜间巡逻,一旦发生情况迅速查明原因,积极保护现场,协助警方处理。要及时制止学生斗殴、翻越栅栏、破坏公物等现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保卫科和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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